来源 :智通财经2021-07-30
智通财经APP讯,福莱特(601865.SH)发布公告,2021年7月30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卖方”)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澳科技”或“买方”)签署了关于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和买方指定的控股公司(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国际有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预计向卖方和卖方指定的全资控股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4年三年内采购约2.3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
公司考虑到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率,按照卓创2021年7月29日公布的周报(3.2mm光伏玻璃均价22元/平方米(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18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6.18亿元人民币(含税),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2.60亿元人民币的73.77%。
公告称,本合同为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大尺寸、薄片光伏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协议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