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2025-05-26
川金监复〔2025〕118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雅安分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文〔2025〕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开业,营业场所为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皇茶大道中段756号、758号、770号。
二、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总行(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核准徐林洋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四、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四川金融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雅安金融监管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市场监管、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四川金融监管局和雅安金融监管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五、你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四川金融监管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金融监管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