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4-10-25
据成都银行公告,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成都银行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具体来看,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范围包括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相关条件有两个:一是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二是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
关于具体批量调整利率的方式,成都银行介绍称,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的便捷性需求。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统一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不过,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客户还是需要前往贷款经办机构或通过手机银行渠道,主动向成都银行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符合调整条件的,成都银行将按照规则及时调整,新的利率自调整日起生效,不溯及既往。办理“固转浮”业务时,客户需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文本,贷款利率转换为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LPR取最近一个月LPR值。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成都银行提示称,2024年10月25日(含)起,客户可登录成都银行手机银行,通过首页【贷款服务】进入【我的贷款】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该行将于10月25日起,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此外,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成都银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