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4-06-0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1492号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202 4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