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7-15
7月1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成银罚字〔2022〕20号,处罚金额194.6万元,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成都银行的八项违法行为分别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报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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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成都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晖,注册资本为36.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该公司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20%。该公司有5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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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