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1-09-29
继9月22日盘后发布有关触发稳定股价条件的公告后,9月28日收盘后,沪农商行(601825.SH)发布《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沪农商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际集团”)、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国资经营”)、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资管”)、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下称“国盛资产”)和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沪杭甬高速”)等,计划采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均不低于其最近一个年度自沪农商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5%。其中,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国资经营、国际资管本次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600万元,国盛资产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351.04万元;沪杭甬高速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326.68万元。以上股东合计拟增持额不低于7277.72万元。
沪农商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东增持股票的稳定股价措施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能切实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一家区域性银行,上海是沪农商行的基本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普惠金融的业务体系,奠定了该行鲜明的经营特色。2021年上半年,沪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20.21亿元、净利润52.97亿元,较2020年同期分别增长6.79%和16.52%;半年末资产规模达10995.82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4.03%。2020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仅0.99%,拨备覆盖率4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