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看金融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2026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披露,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因涉及违法行为,被罚款超200万元。
根据“渝银罚决字〔202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涉及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对于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208.6万元。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涉违法行为被罚,只是光大银行分支机构合规问题的一个缩影。
《两江财经》注意到,根据金融监管部门披露的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光大银行在广东、黑龙江、河南、江苏、福建、河北、山西、山东等多个地区的多家分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因涉及违法行为被罚。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3月27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涉及“滚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对其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罚款120万元;对汤桦屹、吴思阳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大庆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29日,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涉及“贷款‘三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理张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行长周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理李宗勇、郑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行长,涉及“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其分别给予警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审查员王志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机构中心副主任尹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王存,涉及“贷中审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其分别给予警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个贷中心副主任任锋,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23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焦作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60万元。
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公司业务部原经理毋志鹏,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焦作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原副行长任丽萍,涉及“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焦作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泰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12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涉及“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5万元。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鑫,涉及“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7万元。
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行长王佶,涉及“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行长吴姚陵阳,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6万元。
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姜堰支行行长李伟,涉及“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光大银行泉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人员被罚。
2026年1月6日,福建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合计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蔡冠英给予警告,对吴易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沧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6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业务三部总经理路红蕾,涉及“贷中审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罚款35万元、对路红蕾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大同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6日,山西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大同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
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产品经理康玉灵,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大同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刘文平,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大同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光大银行威海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被罚。
2026年1月5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时任光大银行威海分行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刁栋超,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威海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罚款35万元、对刁栋超罚款5万元。
2026年1月5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行长杨洪才,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调查不审慎”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淮安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罚款90万元、对杨洪才警告并罚款14万元。
《两江财经》注意到,国内有媒体统计了今年一季度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光大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排名前列。
光大银行在国内多地的分支机构合规承压的时候,光大银行的首席合规官已经亮相。
2026年2月11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披露,该行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文化为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杨文化的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职务自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杨文化,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此前任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加入光大银行的杨文化,历任光大银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特殊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问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两江财经》注意到,光大银行此前在披露其2025年报时,曝出“乌龙”事件——数十处分行数据出错。
光大银行在港交所和上交所最初发布的年度报告中,该行多个分行的“资产规模”等数据出现明显的排版错位与张冠李戴。随后,上交所版本迅速进行修正,但与港交所版本数据仍有较大误差,导致同一家银行在两地披露的分行资产规模大相径庭。
2026年4月1日晚间,光大银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公告,需修订已刊发初步业绩的资料(即年度业绩公告)。
光大银行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更正内容未对年度业绩公告所刊载的其他资料构成任何影响。
在《两江财经》看来,光大银行在国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多点开花”,或许已不是个别问题,而是系统性的合规隐患。
该行重庆分行因涉及7项违法行为被罚超200万元,不是单一业务的失误,而是合规管理体系存在结构性漏洞。
当一家银行的同一家分行同时触犯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反洗钱(尽职调查)、账户管理等多领域规定,说明其内部控制和合规文化或许已经出现“空心化”。
从该行大庆、焦作、泰州、泉州、沧州、威海等地分支机构收到的“罚单”来看,贷款“三查”不到位是最常见的违法违规类型,涉及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全流程。更严重的是,部分分行还存在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行为。
贷款业务是银行的生命线,也是风险最容易积聚的地方。“三查”不到位意味着信贷资产质量失控风险可能上升。而以贷转存、虚增规模更是典型的业绩驱动下的行为异化,说明部分分支机构可能在经营压力下,已开始牺牲合规换取账面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