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1-07
光大银行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光大银行黄志凌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3〕418号)。许可证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3年11月1日核准黄志凌先生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关于黄志凌先生的简要情况已详见本行于2023年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立国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王立国先生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深感感谢王立国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也对黄志凌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