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8-13
8月13日晚,力帆科技发布2021年中期业绩报告。
根据公告,力帆科技上半年实现营收17.36亿元,同比增长9.59%;其中汽车收入0.47亿元,同比下降82.62%;摩托车收入14.25亿元,同比增长25.19%;通机收入1.93亿元,同比增长32.19%;实现归母净利润0.37亿元。
当日股价涨6.96%,收盘价为6.30元/股,总市值达283.5亿元。
数据来源:力帆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上半年,力帆科技“大事”连连:1月,选由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吉利科技集团CEO徐志豪出任力帆科技董事长,并将公司名“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摘星,4月摘帽,重整汽车业务。
据悉,吉利科技集团已导入力帆科技首款换电新车,车型为80v,是一款换电型纯电动B级MPV,NEDC续航里程在400~500公里,已在完成量产下线。
尽管力帆科技在整车业务投入巨大努力,但在上半年整车产销表现仍不尽人意。摩托车业务表现尚佳,1-6月累计产量为28.35万台,同比增长26.54%;累计销量为27.74万台,同比增长29.92%。
数据来源:力帆科技2021年6月产销快报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中报发布前夕,7月29日,力帆科技时任副总会计师周兴华被重庆证监局予以了重罚,其原因是,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在制作公司2020年半年报期间,获得了公司2020年半年报巨亏的内幕信息,在半年报公告前清仓了手中持有的全部股票,最终避损金额8.36万元被没收,并被给予80万元的罚款。
在申辩中周兴华表示,“未利用半年报财务数据进行交易,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避损的主观故意,交易行为涉及金额较小,亦未造成社会危害,且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不应承担高额的罚款,处罚过重”。
证监局认为,“关于交易理由及量罚尺度。当事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禁止交易公司股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理由,不足以否定当事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内幕交易的客观事实。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相关情节,量罚适当。”
中报发布同时,力帆科技发布了7月产销快报。
数据来源:力帆科技2021年7月产销快报
7月产销表现中,力帆科技仅通机业务产销量仍呈上升趋势,产量同比增长18.48%,销量同比增长1.07%;主营业务摩托车当月产销量同比均有所下降,新能源汽车产销不及2020年。
力帆科技表示,还将陆续推出多款适应市场需求的换电新车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