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29
年度悲催!会计师知晓半年报爆雷提前清仓结果被罚80万元
太不值当了,7月29日,力帆科技时任副总会计师周兴华被重庆证监局予以了重罚,原因则是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在制作公司2020年半年报期间,获得了公司2020年半年报巨亏的内幕信息,在半年报公告前清仓了手中持有的全部股票,最终避损金额8.36万元被没收,还被给予80万元的罚款。
据证监局调查结果:
2020年6月30日,力帆科技开始启动半年度财务数据收集工作,力帆科技各子公司于2020年7月12日至22日陆续将财务数据通过OA系统发给集团财务部。负责编制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人员为集团财务部工作人员王某、杨某和舒某。
2020年7月22日,王某形成力帆实业半年度财务数据《股份合并报表2020.6》初稿,将该文件通过OA系统报送给叶某春、周兴华、叶某、陈某美审阅,并备注“公司2020年1-6月,净利润为-25.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为-25.68亿元。”周兴华在7月22日看到王某提交的《股份合并报表2020.6》。
2020年7月22日至23日,公司集团财务部对《股份合并报表2020.6》进行修改。7月27日,王某将修改后的《股份合并报表2020.6》通过微信报送给叶某春、陈某美、周兴华、叶某审阅。8月4日,周兴华在2020年半年报讨论群中上传《股份合并报表2020.6》。
2020年8月18日,刘某形成《2020年半年度报告》文字部分初稿并发送给王某,由王某负责将刘某制作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文字描述部分与王某制作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部分合并,形成2020年半年报初稿。
2020年8月27日,力帆科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28日,力帆科技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4,500,648.2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3.99%”。
2020年8月21日,周兴华通过本人证券账户将持有的145,000股力帆科技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共计624,587.00元,避损金额83,634.84元。
最终,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周兴华违法所得8.36万元,并处以80万元罚款。本想着清仓避险,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不不不,还有更悲催的。我们来计算一下,14.5万股,成交额62.46万元,卖出均价为4.31元左右,力帆科技股票现价是4.75元/股。
再来看一下当时的K线图:周兴华8月21日进行的清仓,清仓后连续跌停,刚开始看来的确是赚到了,卖得很及时,但是在8月27日半年报发布后,公司股价仅仅在8月28日(周五)跌停,8月31日开始上演反攻,并出现一波70%的行情,股价最高到6.45元/股。
这避险真是避了个寂寞,错过了行情不说,最终还因内幕交易被重罚。在申辩中周兴华表示,“未利用半年报财务数据进行交易,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避损的主观故意,交易行为涉及金额较小,亦未造成社会危害,且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不应承担高额的罚款,处罚过重”。
对此证监局认为,“关于交易理由及量罚尺度。当事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禁止交易公司股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理由,不足以否定当事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内幕交易的客观事实。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相关情节,量罚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