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中国中车防范化解参股经营投资风险,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最迟于2023年底前完成退出
图/中企云链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601766.SH,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权威人士日前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中国中车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正要求其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控”)退出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云链”),不再持有其参股股权。
这意味着中国中车将不再参与中企云链最重要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云信”产品经营活动。
中车集团对中车金控退出中企云链还给出时间表,上述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原则上中车金控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退出工作。“如确有难度也应在2023年底前完成。”他说。
接近中车金控人士对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他称,退出参股中企云链已纳入中车集团专项清理计划。
中国中车人士对记者透露,中企云链董事长一职曾长期作为中车集团派出职位,2021年下半年,中车集团不再派出人员担任该职位,目前该职位人事关系已与中车集团无关联。不过中企云链官网显示,中企云链办公地点至今仍在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中国中车大厦四楼。
公开资料显示,现任中企云链董事长刘江,曾历任中车集团前身中国南车集团财务部处长、部长,中国中车前身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
记者就云信产品在金融主管部门监管情况,退出中企云链后,中国中车已经发行的云信票据将如何处置,在退出期间中国中车如何保障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等问题函询中国中车战略规划与投资中心,截至发稿时没有回复。
中国中车作为中企云链的发起人,是最早进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央企。
2015年,由中国中车联合中国铁建、中国船舶、中国铁物等7家央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建投4家金融机构,北汽集团、上海久事、云天化、紫金矿业4家地方国企,金蝶软件、云顶资产、IDG资本、泛海投资等6家民营企业,成立央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企云链。
中企云链官网显示,“云信”是中企云链平台上流转的企业信用,是其核心产品:由大型企业集团通过中企云链平台,将其优质企业信用转化为可流转、可融资、可灵活配置的一种创新型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在“云信”期限内通过中企云链平台,可将其接收的“云信”进行转让(转让给上游供应商)、融资(作为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还款保证)或持有。
目前中企云链有企业确权产品、资本市场产品、金融科技产品、场景金融产品、企业服务产品五大板块。企业确权产品包括“云信”和对接票交所的供应链票据。
实际上,中企云链股东早在2019年就开始陆续退出。2019年,首钢集团、云顶资产、中国重机、中海投资、中铝资本退出;2020年4月8日,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示,拟转让其持有的中企云链2.7778%股份。
“不过当年的央企退出潮,不是鉴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考量,更多或是利益最大化推动的。”上述中车金控人士说。中企云链经过几年”业务探索,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在这期间一些参股央企也学会了这个模式,意识到如果自己把持应付应收款体系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遂纷纷成立自己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8月,国家电网成立国网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2月,中粮信托上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2019年3月,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一同为上游供应商开发基于区块链的在线供应链融资平台。
2021年2月2日,中企云链曾挂牌北交所,增资新增注册资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中企云链称,此次增资拟募集资金金额将择优确定,增资完成后,新增股东与原股东最终持股比例根据本次增资最终成交结果确认,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从融资方中企云链的股权结构看,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73%;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云顶(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中车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分别为20.52%和10.31%;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智德盛金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等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10%。
中企云链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3.86亿元,主要从事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咨询服务、金融类应用软件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等业务。截止2020年5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计45.37亿元。
延伸阅读:
中企云链“云信”产品,属于“类票据”业务,其经营投资风险正在被央企察觉,“类票据”金融活动脆弱性也正逐渐得到供应链金融平台企业的重视。
国资委在2021年下半年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在这一过程中,国资委要求中国中车防范化解参股经营投资风险,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所谓“类票据”业务是指,近几年围绕核心企业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而迅猛发展的“应收账款多级流转”。其主打产品是核心企业给其上下游中小供应商的电子债权凭证,这些凭证多无统一的标准化格式。
商业票据实际上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体系之内,从开证、交单、审单、承兑、福费廷、签约转卖等有一系列流程,也有相对规范的监管要求,但是以“云信”为代表的“类票据”业务实则不受上述监管约束。
《财新周刊》2022年2月7日刊发题为《监管之外的“类票据”江湖》一文,报道援引一位资深票据专家的话说:“‘类票据’有点像企业打的'白条’。”本来是供应商的一笔应收账款,但核心企业没给这家供应商回款,而是给这家供应商开了一个“类票据”,可以在企业搭建的供应链平台上流转、融资。
从对实体经济影响的角度看,“类票据”业务的初衷有其积极作用,但快速增长会导致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占用,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就“类票据”的监管,《财新周刊》报道还援引专家的话称,“类票据”本质上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类票据”业务需要统一的功能监管,对同一类业务的监管规则和尺度要一致。报道还援引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的话指出,应收账款淤积、资金流动不畅,是当前实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中小企业尤为如此,应引起监管部门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