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12-12
2022年12月9日晚,上海电气(601727)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24号)。上海电气(601727)因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罚五百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四百三十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律师表示,上海电气(601727)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结合上海电气(601727)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5月30日之间买入上海电气(601727)股票,且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电气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