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拓普集团(601689)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62,693,679.86元,同比增长7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253,691.77元,同比增长61.9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6,819,193.35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88,767,194.07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62,693,679.86元,同比增长76.05%;主要系本期公司拓展的国内外优质客户放量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7亿元,在销售收入及相应的应收账款、存货金额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体现出公司良好的运营能力;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2.91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的现金达35.21亿元,为公司迎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及提高竞争壁垒做好准备。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582.28万元。董事长、董事邬建树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总经理王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50万元,财务总监洪铁阳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8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0,398,367.25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039,836.72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621,358,53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8,141,748.80元,扣除2021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89,552,010.38元,2021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329,948,268.95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份数1,102,046,5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06,368,947.02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挖贝网资料显示,拓普集团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NVH减震系统、内外饰系统、轻量化车身、智能座舱部件、热管理系统、底盘系统、空气悬架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共八大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包括国际国内智能电动车企和传统OEM车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