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17
10月17日消息,友发集团“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李茂津、徐广友、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作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出具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友发集团股票的情形;自定价基准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本人所取得友发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配合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有违反承诺,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友发集团所有,并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