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6-21
中国电建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 年 9 月签署贷款协议,并于 2014 年 11 月签署贷款协议补充协议,借款金额为 77,000 万美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9 年 11 月 28 日。 2013 年 9 月,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子公司贷款签署保证合同,为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以 8,500 万美元为限向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该等担保已经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首次审议通过,并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7)中披露,并列入公司后续年度的年度担保计划进行决策与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签署贷款协议,并于2017 年 1 月签署贷款协议变更协议,借款总额为 130,000 万美元,借款到期日为 2037 年 1 月 20 日。 2016 年 10 月,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子公司贷款签署保证合同,为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以 14,000 万美元为限向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该等担保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首次审议通过,并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9)中披露,并列入公司后续年度的年度担保计划进行决策与披露。
因购电方原因,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及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出现资金缺口,无法按照融资文件的要求按期还本付息。近日,公司收到相关贷款人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尽快为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及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支付担保履约款,避免项目还款逾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相关贷款人提供合计 4,387 万美元的担保履约款,其中:为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提供 1,625 万美元,为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提供 2,762 万美元。后续公司将积极通过进一步加大电费催收力度、精益化运营等综合措施,改善项目现金流,提升项目履约能力,同时加强海外投资保险索赔工作,保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