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4-02-08
2月8日,平煤股份披露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分别于1月22日、2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公司”)。待吸收合并完成后,天宏选煤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天宏选煤公司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