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10-25
鲁金复〔2023〕123号
齐鲁银行:
你行《齐鲁银行关于核准刘宁宇齐鲁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鲁银发〔2023〕370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宁宇齐鲁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刘宁宇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