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2023-02-24
青银保监复〔2023〕2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周立群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邮银请〔2022〕49号)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月4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周立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将任职资格审核结果告知拟任人,要求其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未在3个月内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监管机构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