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5-12-29
旗滨集团(601636)公司说卖资产是2022年决策,却偏在2025年可转债强赎期确认收益,又赶在这时候蹭芯片概念、回购、给独董买险——时间卡这么准,还说“独立行为”?主业下滑近五成,靠卖资产撑利润,独董买了险会不会松监管?公司拿“合法合规”搪塞,我们的血汗钱被套,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刻意配合强赎?别拿公告当挡箭牌,说清时间重合的原因!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经营与资本运作的关注。您提到的资产出售收益确认与可转债提前赎回期的时间重合,公司在此作出如下说明:一是资产出售收益的确认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与交易流程要求。绍兴子公司资产出售收益确认时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待交易资产完成交割手续(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于2025年签署《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且同步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后方确认,20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成本及收益是交易流程推进的结果,不存在刻意安排。二是可转债提前赎回触发完全由市场交易价格决定。依照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旗滨转债”在2025年11月5日触发了提前赎回条款(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连续21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7.06元/股),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条件)。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旗滨转债”已于2025年12月3日完成赎回并摘牌。本次“旗滨转债”能否触发提前赎回条款、触发时间均由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决定。三是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履职保持合规、独立、稳健。独立董事依法履行监督、审议和独立意见发表职责,其责任与权利均受公司章程与《上市规则》约束,购买责任保险属于市场化、常规的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影响其独立履职与监管效能。四是玻璃主业在周期调整阶段确有阶段性压力,但公司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足,债务结构仍保持稳健。综上,本次资产收益确认、强赎触发及相关决策均系独立事项,且时间点上并不一致,非刻意安排。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合规透明的原则,以长期可持续发展回报全体投资者的信任。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