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12-24
长城汽车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限制行权期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3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限制行权期间同样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