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2-16
中国人寿(601628.SH)公布,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新源股权计划”,最终名称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的名称为准),并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签署《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
新源股权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新源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源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中的有限合伙份额。
国寿投资将代表新源股权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州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宏”)和国能(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1能基金管理”)(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国能低碳基金”)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龙源电力”)(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北京新源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以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及人民币6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新电股权计划”,最终名称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的名称为准),并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签署《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
新电股权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新电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电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中的有限合伙份额。
国寿投资将代表新电股权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州金宏(作为普通合伙人)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4(“华电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北京新电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金石”)将作为新源合伙企业和新电合伙企业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