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7-09
嘉泽新能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落实函》,并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问题回复。根据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修订稿回复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