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4-12
金田股份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950万美元;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800万美元;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因外汇业务交易而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承担的包括付款义务在内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1725万美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93%。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