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1-11-30
11月30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浙文影业存在会计差错,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方借款事项及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蒋国兴、联席总经理缪进义、联席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玲莉、董事会秘书邹国栋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