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1-18
1月18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对下属参股公司广州广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悦”)提供的财务资助1.0045亿元实施展期,展期2年。此次财务资助金额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辰实业和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地产集团参股公司广州广悦于2021年12月3日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北辰实业按出资比例向广州广悦提供借款,用于增城荔城街廖村114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借款金额为1.0045亿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利率为6.5%。现因项目后续开发建设需要,三方拟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实施展期,展期至2025年12月2日,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广州广悦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北辰实业表示,此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广州广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北辰实业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1.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8%;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8.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4%。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