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10-31
湘金复〔2024〕236号
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姚帅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行〔2024〕1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姚帅长沙银行益阳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湖南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湖南金融监管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