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2024-04-18
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乡坝塘支行开业的请示》(长行〔2024〕4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坝塘支行(简称:长沙银行宁乡坝塘支行)开业。
二、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其上级行授权的经营范围。
三、核准该支行的营业地址为:湖南省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社区096县道与093县道交叉口西40米门面处。
请你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来我局领取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