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网2023-06-30
6月30日,长沙银行发布《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表示,该行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应超过55亿元,年末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40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长沙银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