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2023-02-24
湘银保监复〔2023〕35号
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宁乡花明楼支行开业的请示》(长行〔2023〕1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花明楼支行(简称:长沙银行宁乡花明楼支行)开业。
二、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其上级行授权的经营范围。
三、核准该支行的营业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南路331号。
请你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来我局领取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湖南银保监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