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2-02-21
2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湖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湘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文件显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被罚13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小中,因“经营用途贷款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经营用途贷款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措施”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25日,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湖南最大的法人金融企业,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1577,是湖南首家上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