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2-18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湖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湘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显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601577.SH)经营用途贷款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经营用途贷款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
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长沙银行合计罚款1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