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03
11月3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持有的长沙银行4727.79万股股份,占长沙银行总股份的1.18%。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石油持有长沙银行4727.79万股股份,占长沙银行总股本比例为1.18%,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长沙银行1.63亿股,占长沙银行总股本比例为4.06%。合计持股数量2.1亿股,持股比例5.24%。
据悉,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朱玉国,注册资本为40.2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长沙市财政局,持股16.83%。该公司有8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