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6
瑞丰银行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4月19日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9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