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23
9月23日消息,瑞丰银行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本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之“35关于再融资申请文件的更新及补正要求”规定,“在审核注册阶段,发行人公告新的年报、半年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更新后的全套申报材料”,故本行根据发行项目进展,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2024年半年度。本行申请发行可转债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由于本行各项业务当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提高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通过发行可转债,可以长效、稳健、持续补充资本,逐步夯实资本基础,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为本行未来各项业务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本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服务社区”定位,精耕细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加强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同时,稳步构建长效资本补充机制,通过外部融资合理补充资本,夯实资本实力,保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可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