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网2022-06-02
6月2日,瑞丰银行发布《关于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表示,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该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瑞丰银行指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该行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但持股比例或数量应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前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2.98万元。
增持主体情况为,在瑞丰银行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董事长章伟东,董事、副行长(主持工作)张向荣,董事、副行长严国利、秦晓君,董事马仕秀、沈祥星、张勤良、沈幼生、虞兔良、夏永潮;在该行领取薪酬的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宁怡然、董事会秘书吴光伟、首席财务官郭利根。
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2022年5月26日,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瑞丰银行约238.54万股,持股比例为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