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4-07
江苏证监局近日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豆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通用股份,股票代码:601500)原控股股东期间,未及时告知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股份质押及冻结事项,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该监管措施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及时披露质押冻结事项涉1.49亿股股份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8月19日,红豆集团持有通用股份65,732.0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1.35%,为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此后,其持股发生多项质押及冻结行为:
上述质押与冻结事项合计涉及股份23,704.20万股,占通用股份总股本比例达14.92%,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事件。但红豆集团作为时任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
已降为第二大股东被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江苏证监局指出,红豆集团目前已不再是通用股份控股股东,而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切实履行股东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明确,红豆集团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反映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的严格要求,市场人士提醒,股东尤其是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应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性,避免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引发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