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2023-04-03
京银保监复〔2023〕194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安德公路储蓄所升格的请示》(工银京报〔2023〕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和平里支行安德公路储蓄所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德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德支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10号1号楼1层1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安德公路储蓄所自行撤销。
二、上述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