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4-10-09
10月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涉及与楹栖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纠纷。经过一审及二审,最终判定楹栖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楹栖-聆汐CTA量化1号私募投资基金”向兴业证券偿还债务本金5085.56万元及融资利息、逾期违约金,支付交易佣金及利息损失,赔偿律师代理费,楹栖投资公司、华益新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兴业证券有权对“聆汐1号”信用账户内担保证券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目前,兴业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目前,兴业证券收到执行款2,719.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