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1-01
昨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陀曼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2年10月17日,陀曼智能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浙陀曼司[2022]09号)和《关于撤回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兴证投[2022]93号),申请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陀曼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陀曼智能专注于中高端数控齿轮机床、车削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制造软件及服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面向齿轮、轴承制造领域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陀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陀曼控股”)持有公司1,809.8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8.26%,为公司控股股东。俞朝杰直接持有公司520.66万股,持有陀曼控股70.00%的股权,持有智曼投资60.0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智曼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俞朝杰直接及通过陀曼控股、智曼投资合计控制公司70.04%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陀曼智能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5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280台数控齿轮机床扩产项目、数控机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陀曼智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程梦思、杨伟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