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兴业证券订阅号2021-08-23
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了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结果,兴业证券连续第三年获得最高A类评价,以91.3445的高分,在84家券商中排名第7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6位。
本次信用评价于今年5月启动,对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行为指标(50分)、业务指标(35分)、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15分)三大部分进行评价,其中:信用行为指标包含企业债违约和处罚/处分情况、信用信息、负面行为评价、信息报送真实性;业务指标包含业务制度与人才队伍建设、申报发行阶段业务开展与创新能力、存续期管理阶段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则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多方参与评价。
近年来,兴业证券不断从业务体系、制度、人才等多维度加强债券承销业务执业能力,推动规模和质量均衡发展,为本次评价的优异成绩奠定了基础。在业务体系方面,建立了责任清晰、相互制衡的业务架构;在业务制度方面,规章制度完备,职责权限明细,流程机制健全;在人才队伍方面,包括债券承做、销售、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岗位的债券业务条线人员规模扩充至200人左右。
未来,兴业证券将进一步深化集团新发展理念,落实“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债券承销业务高质量创新发展,更好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