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07-21
7月21日晚间,中原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统筹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就定增的相关事项,具体来看,3月4日,中原证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3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5月19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7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新一轮审核问询函。
中原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