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08-16
榆银保监复〔2023〕49号
你行《关于府谷庙沟门支行开业的请示》(农银榆发〔2023〕1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庙沟门支行开业,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业务;营业地址为: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庙沟门镇高圐圙渠村庙沟门国土所西侧。
二、你行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同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交书面开业报告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