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2022-02-07
沪银保监复〔2022〕8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申请资金运营中心开业的请示》(农银发〔2021〕248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准施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总裁、叶淑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副总裁、张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副总裁、马永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三、核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业务范围为:债券买卖,代理及自营贵金属业务,金融衍生业务。
四、核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9-10层。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