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5-27
5月27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被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内0204执1271号,执行标的为5179.5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
庞大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黄继宏,注册资本为102.2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农用机动运输车、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汽车配件批发、零售等。该公司由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持股16.09%,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3679起,其中66.16%为被告,44.63%的案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庞大集团有367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3.65亿元,此外有历史被限制高消费记录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