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1-29
沪银保监复〔2022〕68号
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关于黎健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1〕459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黎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以上拟任董事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