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11-26
智通财经APP讯,发布公告,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港集团”)转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穗国资批【2021】120号),广州市国资委同意公司向包括广州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57,954,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