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8-18
格隆汇8月18日丨林洋能源(601222.SH)公布,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对外投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资本”)、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锦汇集团”)签署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三峡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此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林洋新能源以货币出资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7.50%;三峡资本以货币出资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7.50%;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以货币出资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00%;锦汇集团以货币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此次合资各方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合资公司的顺利运营将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整县推进业务开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