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08-11
上海环境(601200)请贵公司,依规披露100亿长期应收账款的产生原因以及关联方名单,谢谢!
您好,我司2020年应收账款总额为14.55亿元,您所谓的“长期应收账款”应该指的是“长期应收款”,两者并不是一个概念哦。长期应收款属于金融资产,对于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对建设投资形成的资产类型,若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公司的,公司确认长期应收款;若合同规定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公司确认无形资产。公司主要关联方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