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资讯2023-11-01
日前,厦门银行在互动平台回应关于超期任职情况,引发了投资者和业内人士的关注。
有投资者向厦门银行提问称,原银保监会 2019 年曾发布履职回避相关文件,对银行关键人员及重要岗位员工实行轮岗,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7 年,而陈蓉蓉担任董秘至今超过 8 年,兼任财务部总经理也超过 8 年,对此超出监管要求的高管如何处理?厦门银行就此答复:陈蓉蓉于 2018 年不再兼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1 年不再兼任首席财务官,任职依法合规。
不过,该回应似乎有些避重就轻。从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的公开信息看,陈蓉蓉厦门银行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已接近 8 年半时间,远超"7 年轮岗期限"的监管要求。
据年报披露,陈蓉蓉目前兼任副行长一职,2022 年在厦门银行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 161.92 万元。曾任公司财务会计处副处长、会计结算部(国库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首席财务官。
2019 年 12 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区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中的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着重抓好对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关键人员的履职回避工作,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7 年。对于存量任职回避问题的整改给了 3 年的过渡期,要求机构原则上在 2022 年底前将存量问题清理完毕。
董秘算不算银行关键人员及重要岗位员工?文件明确履职回避工作对象范围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岗人员。且,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应明确轮岗期限、轮岗方式等要求,严格实行轮岗。
今年以来,上市银行中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相关规定"而辞职的高管有所增加,青岛农商行原董秘就因任职期限问题辞去相关职务。不过,业内也有不同观点,认为监管文件里对于轮岗没有统一口径是否包括如董秘等高管,且有特殊情况还可申请豁免,《指导意见》并未对违规情况有明确的处罚措施。记者暂未查阅到因关键人员超期服役而被处罚的案例。
事实上,银行关键人员超期服役情况近年并不少见。以厦门银行为例,根据该行 2022 年年报披露,多位高管均存在超期任职的现象。
此前,媒体曾报道上海银行多位高管涉及超期服役被媒体曝光,包括董事长金煜、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施红敏、董事会秘书李晓红等人,最长任职甚至有 13 年。数据显示,目前 A 股上市银行中满足七年任期的银行高管并不在少数,包括成都银行、重庆银行等至少 10 家机构,近 20 名高管任期起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