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资快报2023-02-0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了多则罚单涉及4家金融机构,反洗钱再次成为处罚的“重灾区”。其中,厦门银行因涉及23项违法违规事由被罚没钱款合计超700万元,违规行为类型涉及反洗钱管理、反诈管理、金融统计、个人信息保护等多类规定,引起广泛关注。
具体来看,厦门银行此次被罚所涉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2、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3、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4、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5、未准确报送金融统计数据;6、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7、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8、将外包服务机构发展为特约商户;9、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10、个别现金从业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11、误收假币未按规定报告;12、未按规定解缴假币;13、冠字号码采集、存储不符合规定;14、延解、占压和挪用收纳的预算收入;15、国库集中支付退回资金未及时退回国库,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16、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17、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异议,异议处理超期;18、因系统原因发生未经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9、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管理员用户兼任查询用户;20、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2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23、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还一同对厦门银行的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谢彤华(时任厦门银行副行长)因对上述第21、22、23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8.5万元;赵志豫(时任厦门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因对上述第21、23项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6.5万元;李飞(时任厦门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因对上述第22项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此外,时任厦门银行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吴臻、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秦刚、厦门业务管理总部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蒋展欣、厦门业务管理总部营运管理部总经理陈丽琨4人分别对上述第7项、8项、9项、11项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银行近年来频频在合规经营方面出现问题。不久前,2022年12月厦门银行曾在一天之内收到5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超过150万元,其中多项事由均涉信贷违规。具体来看,涉事机构包括厦门银行漳州分行、宁德分行、南平分行、龙岩分行、泉州分行5家分行,被罚原因分别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要求地方政府为企业授信出具还款承诺、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